国际消费者权益日(International Day for Protecting Consumers' Rights),定于每年的3月15日,因为在1962年的3月15日时任美国总统的约翰·肯尼迪在美国国会发表《关于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总统特别咨文》一文,文中首次提出了著名的消费者四项权利。最早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2015年,国家认监委组织各地质监部门对中国全国3.18万家获得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了“全覆盖”监督检查。为保证检验检测机构具备相应的法定条件和技术能力,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对此类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统一的资质认定制度。资质认定作为中国检验检测市场的一项基础准入和能力评价的制度安排,为确保检验检测活动规范有序、检验检测结果权威公信发挥了保障作用。
国家认监委表示,下一步,将围绕供给侧改革,进一步加强对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管理,重点加强对关系国计民生的检验检测领域的事中事后监管,坚决打击“资质造假”、“程序造假”、“数据造假”、“结果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全面推进检验检测机构诚信建设和能力建设,增强检验检测对于改善质量供给、提振消费信心的有效作用。


